苏环办[2017]14号
各市、县环保局:
为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》(国办发[2014]56号)、《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意见》(苏政发[2015]57号)、环保部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环监[2016]40号)要求,扎实开展好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“回头看”,建设已完成清理项目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,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效能,我厅定于2017年4月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专项工作,现将通知如下,详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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